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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批赴台交流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04-24

各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第九批赴台交流生将于今年9月赴台湾铭传大学、东海大学、世新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保留赴台交流学生学习期间的学籍;交流生在台学习期满,需按时回校继续完成原专业课程学习。

二、各系指导交流学生做好课程选择和学分互换工作,学生应尽量选修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所选课程总学分不少于本专业同学期学分总数。交流学生赴台学习结束后的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由教务部负责。

三、请各系主任、辅导员加强与交流生在台期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与工作状况,并给予相应的指导。

四、交流生返校后,请所在系及时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安排交流生向本系师生汇报在台学习的所见所闻和心得体会,分享学习成果。

五、赴台手续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学生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3969178。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