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佛光大学签署的学术交流备忘录,现拟从在校生中遴选2名优秀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佛光大学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学校名称:佛光大学
2.学习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8周)
3.交换生名额:2名
4.费用:交换生免缴交佛光大学的学费,需在阳光学院进行学籍注册及正常缴纳阳光学院学费及相关费用。交换学生需根据台湾地区法律及佛光大学的规定,购买相关的团体医疗险及意外险,并自行负担食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费及其它个人支出费用。
5.佛光大学系所介绍:http://website.fgu.edu.tw/zh_tw/academics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选择入读佛光大学专业应与在我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热衷两岸文化教育交流。
3.具备在台湾佛光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条件和适应能力,能承担在台湾学习期间所需的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开支。
4.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截止。
三、申请流程
1.校内报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阳光学院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指导审批学生在台湾佛光大学的课程修读计划,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于4月18日前统一报送报名材料纸质版至台港澳办公室(行政楼7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ice@ygu.edu.cn。
2.学校推荐。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查评定、公示后确定赴佛光大学交换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推荐给佛光大学。
3.台湾佛光大学审核确认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录取通知材料。
4.佛光大学详细信息参见《佛光大学2025秋季班大陆交流生简章》(附件2)
5.未入选交换生名额的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该校学费自理的交流生项目。
附件:1.阳光学院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佛光大学2025秋季班大陆交流生简章
台港澳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