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阳光学院于2001年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创办。学校座落于福建省福州市,现有马尾校区和长乐滨海校区,占地面积1700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学校设二级学院8个,开设4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其中拥有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国家一流专业。





二、报名与考试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华侨与港澳台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考生请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具体要求可参看《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news/content/post_4654965.html)。艺术类专业术科考核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安排,请及时关注阳光学院台港澳办公室官网公布信息(网址:http://oice.ygu.edu.cn/info/1002/1662.htm)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2025年我校计划通过全国联招招收侨港澳台学生5名。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阳光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规则
1.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联招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我校将根据联招办录取工作安排,结合招生计划、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对投档到我校的学生给予择优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
五、住宿
学生被录取后由学校按照专业统一安排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1.福州校本部
(1)六期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元/生/年
(2)其他宿舍(除六期电梯宿舍)
四人间(上床下桌):2400元/生/年
六人间(上床下桌):2160元/生/年
2.福州滨海校区
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元/生/年
其他费用参照本校相关专业大陆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物价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六、奖助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侨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学金。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八、管理及毕业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九.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对华侨、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86-591-83969178
十.联系方式
1.考生可在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2. 阳光学院台港澳办公室
电话:+86-0591-83983952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oice@ygu.edu.cn
网址: http://oice.ygu.edu.cn/index.htm
地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登龙路99号
邮编:350015
附件:
阳光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
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