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阳光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合法合规性审查、2024-2025 学年第六次校务会批准后,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2:二级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负责人因公出国(境)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备案表
附件4:国(境)外人员邀请函备案表
附件5:外籍教师(专家)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6:国际学术会议审批备案表
附件7:国(境)外教授(专家)讲座审批备案表
附件8: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审批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