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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08

各二级院系、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54号)、《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67号)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各项目不同要求分别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同时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de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按规定日期将推荐公函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统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可欣,电话:0591-83983952,邮箱:623521528@qq.com,地址:行政综合楼8楼802办公室。

附件: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情况一览表

2.《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54号)

3.《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67号)

阳光学院

2019年3月6日

 留金选[2018]10067号.pdf

 留金选[2018]100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