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进和实施我校教育国际化战略、努力提升我校的开放办学水平、鼓励国际学生来我校交流、学习,特设立《阳光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与《阳光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遵照办法与条例,经研究决定,成立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国宏
副组长:杨海晋
成 员:蔡韦龄 陈珠斌 柯燕华
评审委员会将统筹负责阳光学院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奖励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阳光学院
2019年10月22日